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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司(正司局级稽查专员)在“第三届国际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高峰论坛”上的发言




    今天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监管方面新的政策和法规,跟大家做一个交流。非常荣幸受邀参加第三届国际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高层论坛,我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和拟定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跟大家做一个解读,供大家参考,我主要讲四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个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这个办法主要规定了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以及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它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规经营的主要的监管的方式,该办法曾经于今年6月左右上网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立法程序,准备局务会审查公布和实施。办法规定了对企业的三种检查方式,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建设,大家都知道特别是婴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我们对企业进行了三年全覆盖的体系检查,也就是说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国的每家婴配企业都要进行的是体系建设,另外飞行检查主要是有因检查,原卫生部公布过婴幼儿配方辅食ge含量正常,后来经评估发布了新的限量值,是没有欧盟高,但是比ge大米含量低,所谓飞行检查也叫有因检查,主要是看企业是否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监督检查过去曾经有一个原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办法,它规定了基层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双随机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公布。新修订的办法将更加全面的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增加了监管的手段和措施,并且明确了国家级、省级、市县、县级职能分工,今后对企业的检查不光是基层监管部门,国家级、省级都要加强对企业的检查,这将更加有利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第二个关于食品委托加工行为的相关立法,大家知道委托加工是常用的食品生产加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全法十条例明确委托加工是企业的一种合法的生产行为,但是目前我们来看委托加工也有一些弊端,所以我们在组织制定关于规范食品委托加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目前全国对于委托加工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立法,有一些地方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比如说有一个省规定,进行委托加工双方必须都是生产经营企业,有的规定双方必须都得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上这条规定有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你们都知道,像家乐福、沃尔玛有一些他们委托加工的产品,但是家乐福和沃尔玛是食品的经营者,他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那么我们最近发现的委托加工的行为比较混乱,有的企业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将普通食品冒充为保健食品,甚至冒充为婴幼儿食品和特殊医学食品。比如说前年发生在湖南的那起案件,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有的经营者在生产者加工的时候,标签标明的是普通食品,看不出来标签上的违法,但是在销售环节做虚假的宣传和广告,我们在检查一些企业时也发现,有的企业接受委托专攻,但是这个企业隐瞒生产加工、委托加工食品的加工过程、加工记录,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积极立法,严格规范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行为的报告,委托加工行为的记录,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讲一下关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这两项监管应该说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在去年全国会列今年工作重点时也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的目的主要是想提高监管的效率,增强监管的效能,按照我们总局的部署,我司成立了专班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两项监管的制度。在智慧监管方面,我们曾经走过弯路,十几年前有个地方监管部门给企业装了监管的摄像头,就是昌黎的葡萄酒一家企业,装了摄像头以后本来要求基层监管人员对企业实施实时监管,跟踪企业的全部生产过程,特别是关键控制点。但是这个摄像头没有起到好的作用,记者在采访时采访了地市级的监管局长40分钟,用了两句话,第一是不是你们装的?第二你们用了没有?这两个回答是我们装的,你们监管了没有,他的摄像头实际上都断电了。因为是记者发现,税务部门也装了两个摄像头,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我们是食品监管部门,责任重大,曝光以后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应。近两年我们也在探索关于智慧监管,就是怎么能够用现代化的技术、信息化的技术,一些新型的装备设备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在餐饮行业,我们推行“明厨亮灶”,要求企业要安装摄像头,要公示他后厨操作有关的过程,谁来监督呢?由消费者监督,我们要求学校给学生配餐要给家长公示,谁来关心这个事情呢?那可能就是学生的家长最关心,我们就把过去由监管部门进行的监管工作发动起全社会来共同监管,形成社会共治,达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近几年通过智慧监管,我们尝到了甜头,应该说它能够大大提高监管的效能和效率,所以我们将整合市场监管相关的资源,加大信息化的投入,将企业注册的信息、企业年报的信息和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抽检信息、企业信用记录这些信息整合,加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更有效的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这个办法也在制定中。关于加强企业的信用监管方面,应该讲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新要求,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出台了一个文件,要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意见,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要求我们要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为了推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我们组织专班赴四川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请北京、上海、河北等六个省市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力求形成企业精准的画像,目前我们也已经草拟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办法的初稿,办法现在草案规定,对企业信息的归集、公示、企业信用风险评级都提出了要求。办法还规定,我们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归集和标注。应该讲信用监管在国际上是一个新兴的做法,我们也问了有关的外资企业,请他们在国外也做一个调研,基本上国外没有这方面的立法,没有相关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有些外资企业、个别协会也给我们建议说不要搞这个办法了,有点复杂。这些看法和意义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应该讲信用监管比我们过去对企业的罚款、停产更有效。所以我们希望与在座的企业协会加强沟通和协调,我们共同努力,做好这个办法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我们愿意听到在座的各位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
 

      第四关于重点产品生产许可,也跟咱们今天关于植物食品监管有一定的关系,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推进八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制定工作,包括了乳制品、蜂产品、肉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制定,大家都知道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主要是规定了这些类别的食品企业的基本的条件、工艺流程、适用的生产设备、使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等内容,所以食品生产企业符合了许可条件就法律规定的,原则性的条件要求和生产细则的要求,方可以领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所以细则非常重要,它应该说是企业准入的基本条件。今年我们也在网上公布了蜂产品和乳制品生产许可细则,现在征求意见已经完成,在乳制品生产细则中,我们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也对乳制品的分类进行了科学的规范,提高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那么对近几年新出现的浓缩乳、再制乳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在蜂产品实施细则中我们明确了蜂产品的分类。我们将使用蜂产品原料比较低的加工食品划出蜂产品的分类,比如说大枣叫蜂蜜枣,大枣泡点蜂蜜,这个东西不叫蜂产品,叫什么产品再说,但是蜂产品是含蜂类物质达到一定比例,现在细则规定叫50%。并且明确规定蜂产品中禁止使用糖浆,今后也要求所有蜂产品企业中使用糖浆的给我搬出去,蜂产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物质就是蜂产品的原料。并且首次在蜂产品细则中明确了蜂产品标签的要求,避免它造假,我们将督促地方严格实施蜂产品生产许可细则,保证蜂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关于大家说的人造肉,目前我们也在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制定豆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豆制品中有三类产品是高附加值,就是纳豆、蛋白粉和植物基肉制品,我们将跟踪国际国内食品加工发展的趋势和国外这类产品研究的情况,完善好相关的细则,严格规范植物蛋白肉的产品名称、添加剂使用、化学合生物风险,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引导行业高质量的发展。当然今年新的政策还有一些,涉及到了食品风险排查,比如说白酒,原来白酒有液态和固态两种,这次通过排查,我们也制定了新的政策,今后能叫白酒的应该是固态的,固态中也不能有那种情况,现在酒糟里倒食用酒精回锅再蒸馏,他说我这也是固态就乱了,所以我们都在规范。比如酱油和醋,酱油、醋应该是酿造的,剩下的那个叫调味料,我们也发了公告,因为时间的关系,我这里不多做介绍了,因为有关的文件大家可以在网上看到,了解相关情况,也希望大家配合我们做好相关工作。
 

       今年有关政策我们还在积极推动中,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