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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国家市场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健全企业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为了在行业内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帮助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学习理解、贯彻执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我会决定从2022年11月起,将分期分批重点组织学习《规定》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学习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协会网址:www.acng.org.cn
微信公众号:新食代营养与健康
邮    箱:yyjkzj2015@163.com
咨询电话:010-80257688  

                              
中国食协营养委培训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
《报名表》
http://acng.org.cn/uploadfile/2022/1028/20221028030838962.docx